前“光源氏”成员之一的赤坂晃(34岁)于10/28周日凌晨一点左右在东京都东池袋的马路上被警察临检时被发现裤袋内藏有1公克“觉醒剂(安非他命)”而以现行犯被捕。赤坂晃的尿液中也被检查出有药物的反应。经调查,赤坂说是为了自用而持有,今年春天起开始使用。在JR大冢驿周边向外国人购买的。警察于29日搜索赤坂在立川市的住家,目前正在调查毒品来源。事务所于10/29解雇赤坂,10/30发表解雇。

一回家上XQ就看到这个了...
巨shock...
shock到无言...= =

居然看到了更"绝"的回帖
"J家这样做实在是太无情了"
"这是他自己的行为,对他自己负责就好"
"大家是不是大惊小怪了"
"因为他是个艺人所以大家才那么关注,普通人吸毒才不会这样被谴责"
"在美国很多人吃这个的,又不是毒品..."

对于艺人的恋爱,结婚
我向来是无所谓
本身就是正当的社会行为
但是对于吸毒,强奸,放火之类的事情
我是绝对无法原谅的
另外以一个中国人的立场来说
如果牵扯到反华
那对我来说更是雷区
只要是违背了我做人的底线
不管是我什么人
一律"杀无赦"..= =

J家这次的做法非常正确
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象这样的拿自己的前途命运当儿戏,视社会法律道德为无物的人
有如此下场我只能说是活该= =
不管公司是不是为了"丢车保卒"
身为公司的前辈做出严重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尤其是一个以健康,阳光为宗旨的idol公司
公司的行为能够算冷血无情吗???

吸毒之类的事情
即使是普通人都会遭到大众的谴责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
作为引导正确价值观的公众人物
辜负了大众对你的期待
难道更不应该反省和谴责
有什么理由可以为他开脱??

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吸毒是个人事情= =|||
这年头的孩子是吃什么长大的,受什么环境影响的...
把吸毒当儿戏
中国的孩子这些年都学了点啥
法制意识的淡漠,道德观的沦丧,对基本是非观的颠倒
作为一个也可以算80后的人来说
看到这样的状况
难道是我太古板,太腐朽,太卫道士????

我能理解并接受饭继续喜欢他的心情
但是为他开脱,为他辩解
吸毒,犯罪这种行为本来就是错
在这件事情上哪里有值得推脱,原谅的份呢?

我希望
自己,身边的家人朋友,J家的小朋友,还有社会上的大众
时刻牢记
究竟什么是自己绝对不应该做,千万不可以做
恩...
也算是给自己敲上一个警钟吧!!
在此记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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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ngyun4324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